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