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 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