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 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 作甘誓,乃 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 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 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 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 扈氏。天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