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