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