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 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 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 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 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