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 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