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