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 礼必坏;三年不 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。 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 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 也。”宰我出, 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 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 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