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