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