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