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