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 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 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 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 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 脉气之趋也而徐 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 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 晏日,车步广 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