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