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