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 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