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 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