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