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 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 强国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