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