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 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 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