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