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