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