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