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 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