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