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