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 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 以徇其君矣。是故 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