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 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