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