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