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