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