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