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