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 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 已,不敢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