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 相崔氏。成有罪, 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 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 ,宗邑,不可。” 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 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 子诛之。”使崔杼 仇卢蒲嫳攻崔氏, 杀成、彊,尽 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 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