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 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 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 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 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 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