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