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 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 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 并河以东,属 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 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 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