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