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 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瑕 虽以劫杀郑子 内厉公,厉公终背 而杀之, 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 不能存奚齐。变 所从来,亦多故 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