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 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 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 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 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 汉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 刺杀之, 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 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 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 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 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 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 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 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 。及中尉至,即贺 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 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 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 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 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