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