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