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