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