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